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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档案局(馆)查阅、

利用工作规定

一、开放档案查阅利用手续规定

  1、凡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港、澳、台同胞和华侨持有回乡证或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2、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中国已开放的档案,须经中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持本人来华有效证件即可利用开放档案。

二、未开放档案查阅利用手续规定

  1、我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须持本单位或上级单位介绍信和证明身份等有效证件,说明利用目的及查找范围,经本馆同意,必要时报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方可查阅。

  2、港、澳、台同胞和华侨持有国内邀请、合作单位或接待单位的介绍信函,提前与本馆联系,经本馆同意方可查阅。

  3、外国人或外国组织须有外办或邀请、合作单位的介绍信函,并提前30天向本馆提出申请,经本馆同意方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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